| 颁布日期:2021-07-01 | 时效性: |
| 实施日期:2021-07-01 | 文 号:发改环资〔2021〕969号 |
| 颁布单位:国家发展改革委 | |
各省,自治区,直辖市人民政府,科技部,工业和信息化部,公安部,财政部,自然资源部,生态环境部,住房城乡建设部,交通运输部 午夜视频,水利部,农业农村部,商务部,国务院国资委,海关总署,税务总局,市场监管总局,国家统计局,银保监会,国家林草局,国家邮政局,供销合作总社: 《“十四五”循环经济发展规划》已经国务院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2021年7月1日